标题 | 凌海市原种生产品种展示设施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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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安徽省 |
招标时间 | 2012-12-03 |
截至日期 | 2013-01-15 |
招标机构 |
受凌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凌海市原种生产品种展示设施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全过程代理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市、县地方配套资金。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取两阶段招标的方式。第一阶段的招标内容为编制详细的种子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及规格书;第二阶段的招标内容为依据招标人在第一阶段招标中确定的技术要求及规格书对上述货物进行采购、安装及调试。货物具体要求如下:
种子检验检测设备
上述仪器、设备的最高采购、安装及调试费用限额为1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采购、安装及调试的代理商。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检测、质量和安全控制的人员,以及具有在现场指导、调试、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4)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设备经营许可证,其他国家强制性生产(制造、经营)或特殊许可要求;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且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以货物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证明);
(8)投标人应具有符合上述要求的制造厂商的合法授权书(每家制造厂商只能有一家合格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只有参与第一阶段招标的投标人,方可允许参与第二阶段投标;
(10)投标人在第一阶段投标时须承诺: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可全部或部分采用其提交的技术要求及规格书,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11)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7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5.报名地点: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703房间),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厂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其他国家强制性生产(制造、经营)或特殊许可要求,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6.第一阶段招标: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凌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中须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内容的复印件及按本公告货物具体要求编制的详细的技术要求及规格书(不提交报价文件)。
7.第二阶段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27日—2012年12月31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1703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松山新区锦绣天第B区20~60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招 标 人:凌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徐局长、刘庆学
地 址:凌海市兴闫线新庄子段8A
电 话:13904166169、0416-6910055、15941682992、0416-8111531
电子邮箱:lhnj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邮 编:110014
开 户 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 号:21001370008052515743
联 系 人:李崇
电 话:15942356939、22828877-869
传 真:22823441
邮 箱:js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