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海州区农水局抗旱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
---|---|
招标编号 | HZZCXJ2012091 |
招标地区 | 江苏村 |
招标时间 | 2012-09-13 |
截至日期 | 2012-09-17 |
招标机构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州区农林水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抗旱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海州区农水局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ZCXJ2012091
(二)项目概况及规格要求:
本次抗旱设备采购 共 分为 五个标段 ( 详见下表 ), 所有 产品 均 需要 送货上门 , 其中 标段一 抗旱应急拉水车要求 供应商 送货上门并且上牌和缴纳一年交强险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3. 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四)其他告知事项:
1. 本项目五个标段中, 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报价 ,各标段分别开标。 报价必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投标报价时,请各供应商看清采购物品及参数要求,以免报错价格! 报价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标段号、产品名称、单价、总价、服务承诺等项目。
2 .供应商成交后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天内供货。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恶意报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信用不良行为黑名单,同时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予以通报。
3 .报价材料请传真或直接送到海州区政府采购中心,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如采用传真方式报价的,传真发送完毕后,请来电确认本中心已收到,否则遇传真机故障等意外导致传送或接收失败,视为供应商报价无效,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价时请同时传真或直接送达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3条规定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产品有生产许可证的请一并提供相应材料)
4 .报价单须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正式发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免费服务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商品须到接货现场当场开封安装,请供应商考虑运输费用并计入报价中。
5 .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如对该采购项目存在疑问需提出质疑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加盖鲜章)提出。凡是以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质疑的,本中心概不受理。
6 .采购合同必须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日内签订。
7 、本项目开标时采购人将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一定成交。因采购人采购计划调整、所有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等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及采购中心有权暂停、取消或重新组织采购,不承担已报价供应商进行报价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 、 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17日15:30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8-85431512 传 真:0518-85431512
联系地址(接收报价材料地址):海州区新建中路28号海州行政中心六楼64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