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办农用机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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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YCHL-2012-(采)072 |
招标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招标时间 | 2012-08-27 |
截至日期 | 2012-08-31 |
招标机构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原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办农用机械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YCHL-2012- (采)072
一、项目名称: 固原市原州区扶贫办农用机械政府采购采购内容:
一包:割草机 数量: 300 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铡草机 数量: 300 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固原市原州区(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同时须具备经销资格,报名时须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宁财(采)发 [2010]364 号《关于在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3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体系。
5 、财务状况、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 、投标企业具有生产或销售产品的相关资质(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7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 、本项目不允许相关联的企业或经销商同时报名;
9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证明文件;
报名请于2012年8月27日-2012年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节假日除外)前来固原市保险公司四楼(老汽车站对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联系人、电话: 赵 先生 18609512442 张 先生 15109603988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