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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茶机等招标公告

标题采茶机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FZXH023
招标地区福建省
招标时间2012-07-13
截至日期2012-08-07
招标机构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1 、招标文件编号:2012FZXH023

  2 、招标项目内容: 采茶机等采购项目

  3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7-13 至 2012-7-27 (节假日除外)

  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树汤路60号蔚蓝国际1号楼1903室(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联系人:朱小姐

  6 、 联系电话:0591-88504168 传真:0591-88504168

  7 、 投标人资格:
  资格标准:
  7.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有效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5 、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6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 7 、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 3C ,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预留公章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 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

  8 、投标截标时间:2012-8-7 15:30(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2012-8-7 15: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邵武市城南大道随丰大厦三楼开标室

  11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1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2995835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