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喷泉玻璃钢花盆及景观艺术小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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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09-093g |
招标地区 | 山东村 |
招标时间 | 2009-03-04 |
截至日期 | 2009-03-06 |
招标机构 | 青岛利业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
招标登记日期: 2009-03-04
编号: 09-093g
工程名称: 喷泉玻璃钢花盆及景观艺术小品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中段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 (万元): 3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单位: 青岛国信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青岛利业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翠、陈希亮 0532-85063327
招标内容: 室外喷泉玻璃钢花盆及室外航空玻璃景观小品优化设计、制作及安装。
要求:
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艺术类公司;
2、单位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3、200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雕塑类小品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和业主评价原件为准);
4、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人员(以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一、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二、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09 年3月4日9时至2009年3月6日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供货合同原件、业主评价原件及复印件;
4、设计人员《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和聘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资料。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审查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进行。符合报名要求的可全部参加投标,招标人将于2009 年3月6日17:30 时前通知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报名期限: 2009年03月04日09时 ― 2009年03月06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