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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标题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7)35号
招标地区河南省
招标时间2017-04-21
截至日期2017-05-16
招标机构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安阳县农业局

  行政区域:安阳县

  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4: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8:00至2017年04月21日 14:18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现场发售。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1日 14:18

  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518784568

  采购单位:安阳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路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03973573、15837210555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18784568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县农业局委托,就所需农业机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 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

  1.2.招标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7)35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1:植保无人机(油动)2架,

  标段2:烘干机4台套;

  标段:3:植保无人机(电动)8架;

  标段4:喷杆喷雾机1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1台,烘干机1台,玉米筛选净穗机1台,籽粒筛选机1台。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 采购预算:标段1:43万元;标段2: 54万元;标段3:104万元;

  标段4:51万元。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2.1.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 、每个潜在投标人均都可以同时投报四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依照中标先后顺序)。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现场发售。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办理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组织单位:安阳县农业局

  联系人:赵琳、来艳珍

  电话:13503973573、15837210555

  地址:解放大道东段路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518784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