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尉氏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拖拉机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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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2017(009)号 |
招标地区 | 河南杨桥社区 |
招标时间 | 2017-03-02 |
截至日期 | 2017-03-08 |
招标机构 | 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招标条件
尉氏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拖拉机采购)已由上级部门尉财采2017(0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尉氏县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拖拉机采购)
2.2招标编号:尉财采2017(009)号
2.3总投资额:31.65万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采购内容:拖拉机2 台
2.6交货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8保修期:1 年
3、供货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
3.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宏泰大厦4楼)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若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所带原件与复印件需保持一致,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涵。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查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涵、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见附件,内容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上资料另备一套,报名时提供。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建设路与福园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宏泰大厦3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顺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11387
地 址:尉氏县洧川镇仓李村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037887131
地址: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向北200 米凯利国际A2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