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陵县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籍山镇)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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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南采货(告)[2015] 第 107号(重) |
招标地区 | 安徽省 |
招标时间 | 2016-03-08 |
截至日期 | 2016-03-28 |
招标机构 |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
招 标 公 告
南采货(告)[2015] 第 107号(重)
受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南陵县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项目(籍山镇)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与。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概算:
30 吨烘干机及配套设备,3台(套);12吨烘干机2台(套), 项目概算:165.6 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上述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至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报名登记和缴费手续,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报名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起止时间: 2016 年3月7日- 3月11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时间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 年3月28日上午9:00
五、投标地点: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宜在投标截止日前以转账、电汇或汇票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开标日资金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项目缴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 RMB 32000 元; 诚信保证金: RMB 16000 元;
七、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八、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开 户 单 位: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 户 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账 号:20000209403210300000018
项目经办人:吴岚 电话(传真):6515525
财务窗口:6820140
招标机构名称: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 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办公楼东端
网 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