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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标题洪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CG-2016001
招标地区江苏村
招标时间2016-02-26
截至日期2016-03-16
招标机构洪泽县采购中心
详细信息

  受洪泽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洪泽县秸秆综合利用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编号:HZCG-2016001

  2、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和配置清单

  预算价:A包: 秸秆打包机 采购数量:9台 金额:151.2万元

  B包: 秸秆打捆机(含40马力拖拉机) 采购数量:18台 金额:241.2万元

  C包: 抓草机 采购数量:9台 金额:34.2万元

  D包: 切草机 采购数量:9台 金额:85.5万元

  E包: 夹包机(叉车配软包夹) 采购数量:9台 金额:67.5万元

  F包: 地磅(数字式汽车衡含基础安装) 采购数量:9台 金额:76.5万元

  3、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A包B包:秸秆打包机、打捆机(含40马力拖拉机)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包:抓草机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投标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销售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D包:切草机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E包:夹包机(叉车配软包夹)投标供应商必须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投标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销售代理商投标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授权销售的销售代理证明(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制造许可证。

  F包:地磅(数字式汽车衡含基础安装)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针对该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6) 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函。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第三方。

  【注】上述所有涉及到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到响应文件中,原件带至招标现场审查。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各投标供应商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szhhz@126.COM(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有任何改动;本邮箱有自动回复功能)。投标供应商到现场凭邮箱回执进行登记,确认报名资格,否则不于登记。

  注: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供应商的,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包300元人民币,无论任何情况都不予退还。

  (3)报名起止时间: 2016年 2 月 23 日-2016年3月 13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2016年 3 月 16 日下午14 :00分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 3 月 16 日下午14 :30分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洪泽县质保站二楼会议室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3月 16 日下午14 :30分

  开、评标地点: 洪泽县质保站二楼会议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投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尹主任 联系电话:13375216222

  采购人联系人: 尹主任 联系电话:13375216222

  采购人地址:洪泽县农业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艳 联系电话:15052659666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A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B包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C包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D包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E包金额为人民币柒仟元整;F包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一起递交现场人员(蒋艳),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单位本身。(考虑到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方便,建议投标单位采用汇票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单位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履约金交纳信息:

  户 名:洪泽县农村能源服务站

  账 号:3208290101201000170965

  开户行:洪泽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备注: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注明所投项目)

  9、公告内容如果和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公告为准。

  网 址: http://zfcgzx.huaian.gov.cn (洪泽县)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与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已在采购中心网站上下载投标文件。如果我公司不准时参加投标,又没有及时告之,将不在参与你单位今后举行的一切采购活动。并声明以下填写的资料真实有效。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固定电话

单位地址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编号

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

被授权人

固定电话

税务登记号

所投品牌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扫描区域

被授权人

身份证

扫描区域

  备注:1、请投标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jszhhz@126.COM本表格式不得有任何改动。

  2、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公司的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如不是投标公司的职工此确认函无效。

  3、本表中的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人一致。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秸秆综合利用招标文件(洪泽)(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