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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区2015年现代农业畜牧类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标题祥符区2015年现代农业畜牧类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FGK2015065
招标地区河南杨桥社区
招标时间2016-02-02
截至日期2016-02-26
招标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祥符区2015年现代农业畜牧类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畜牧局,项目资金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祥符区2015年现代农业畜牧类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XFGK2015065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估算价:约361万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五个标段

  第三标段:基础设施采购(青贮收割机3台)

  第四标段:基础设施采购(青贮收割机3台)

  2.6三、四安装工期: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报名要求

  3.1第三、四标段

  制造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养殖设备或机械设备;应提供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2份(含)及以上同类供应畜牧设备项目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民合作社签订的合同为准为准);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 如果供应商为外省企业,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必须提供已在河南省境内完成工商注册的分公司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注册分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④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经销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养殖设备或机械设备;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2份及以上同类供应畜牧设备项目采购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民合作社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品牌)的专项授权书(厂家公章);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公章);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③如果供应商为外省企业,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必须提供已在河南省境内完成工商注册的分公司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注册分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④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3制造商或经销商供应以上同一产品的,只接受一家供应商进行报名,最先报名者具有报名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报名其中一个标段。

  三、四标段:

  报名时制造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生产许可证、类似采购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外省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结果告知函等。

  报名时经销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货物(品牌)的专项授权书、类似采购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外省企业)、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结果告知函等。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胶装编码成册并编制目录;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5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凡有意向的投标者可于以上时间到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2 月 26 日上午9:30分

  6.2、递交地点: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开封市祥符区畜牧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49437066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5378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