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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标题2015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招标编号SDSWCG-2015-344
招标地区山东村
招标时间2015-11-17
截至日期2015-12-08
招标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一、采购人:郯城县恒丰农机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5 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

  项目编号:SDSWCG-2015-344

  采购计划编号:TC2015344

  五、采购项目内容简介:

  购置碾米设备20台套,总预算1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所报产品应设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4、属合法生产、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

  5、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3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除外)(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

  2、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郯城县北环路和东

  环路交汇会东1000米路南)

  3、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2015 年度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试点新建项目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齐全者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2015年12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日期:2015年12月0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本项目联系人:杨工倪工联系电话:0539-72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