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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标题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专用设备(SZZJ2015-G-011)
招标地区江苏村
招标时间2015-11-12
截至日期2015-12-07
招标机构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关于苏州市农业科学院专用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货物类-其他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农业科学院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专用设备。

  (2)采购编号:SZZJ2015-G-011。

  (3)标段数量:共1个标段。

  (4)采购预算:¥1190000元。

  2、项目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在苏州地区有直属服务机构和不少于三人的专职服务人员。

  3、具备由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水稻小区收割机和轮式拖拉机产品的授权。

  注:超出其规定经营或业务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中标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招标文件(不分标段):人民币叁佰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属法人鲜章,有关内容严禁涂改,否则无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结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由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由该供应商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服务机构的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及由该供应商为其专职服务人员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由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水稻小区收割机和轮式拖拉机产品的授权书。

  (5)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或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委托内容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事宜,否则无效。

  四、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1、开始时间:2015年12月7日13:00时起。

  2、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13:30时止。

  3、提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7日13:30时。届时准时开始,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农业科学院。

  (2)地址:苏州相城区望亭镇北桥。

  (3)联系人:张先生。

  (4)联系方式:0512-66703929。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桃花坞大街158号桃花坞创意园6B-212。

  (3)联系人:俞吉。

  (4)联系方式:0512-62826523、62826513(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七、本项目采购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

  八、本项目采购信息的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16:00时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