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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畜牧局关于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招标公告

标题偃师市畜牧局关于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ZB-2015-755
招标地区河南杨桥社区
招标时间2015-11-06
截至日期2015-12-01
招标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一、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偃师市 2015 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 已 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偃师市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偃师市 2015 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 ,项目总投资约554.27万元,招标内容包括,新建牛舍3栋,建筑面积共计4760平方米;购置具有自动脱杯,电子计量,自动清洗功能的2×12的并列式挤奶机1套、铲车2台,秸秆打捆机3台,自走式扫料车1台,青贮收获机2台,拖拉机1台、12立方的TMR机1台、7立方的TMR机1台。

  2.2 、招标编号:FDZB-2015-755

  2.3 、项目名称: 偃师市 2015 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产业类项目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2.5 、预算金额:约 554.27 万元

  2.6 、招标范围:

  第一二三标段: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四五标段:挤奶机1套、铲车2台,秸秆打捆机3台,自走式扫料车1台,青贮收获机2台,拖拉机1台、12立方的TMR机1台、7立方的TMR机1台。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投标方可对各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予以确定

  第一标段:偃师市旺民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新建牛舍1848平方米。

  第二标段:偃师市大口镇华荷奶牛养殖场新建牛舍1400平方米

  第三标段:偃师市高龙镇石牛村华丰奶牛养殖场新建牛舍1512平方米。

  第四标段:购置挤奶机1套,7立方TMR机1台,12立方TMR机1台,秸秆打捆机3台。

  第五标段:购置铲车2台,自走式扫料车1台,青贮收获机2台,拖拉机1台。

  2.8 、投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设备供货期: 9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 、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13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1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第四标段、第五标段

  3.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3 、供货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3.24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3.25 、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2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6:00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室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图纸200元/份,现金支付。

  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 :

  第一、二、三标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015年1月以来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第四、五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货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设备采购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2015 年12月1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畜牧局

  地 址:偃师市兴隆东街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93826168

  邮 箱:yssxmk@163.com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02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15038659139

  邮 箱:25891999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