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邗江区农机监理所添置教学培训及推广机具的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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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2015-067— 1 |
招标地区 | 江苏村 |
招标时间 | 2015-07-28 |
截至日期 | 2015-07-31 |
招标机构 |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编号:2015-067— 1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农机监理所的委托,就其所需添置的教学培训及推广机具进行第二次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报价表、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二、本次项目采购预算及数量:
1、采购预算:人民币39.4万元
2、采购数量:小型方向盘拖拉机一台、大型拖拉机一台、高速插秧机一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一台。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施工,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报价:大写¥
小写¥
4、评标方式: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最低价中标。
四、付款方式:
1,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
2,审计结束后付合同款的10%
3,20%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年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设备参数及质保等(见附件)在邗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注: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后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10:30点前送至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
2、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扣虎0514-87862089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金华13004336366
3、本次招标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将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请供应商关注。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5 年7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