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静乐县段家寨乡人民政府大小型农机具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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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JZC-2015-027 |
招标地区 | 山西村 |
招标时间 | 2015-06-29 |
截至日期 | 2015-07-21 |
招标机构 |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
静乐县段家寨乡人民政府大小型农机具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我中心受静乐县段家寨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大小型农机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ZC-2015-027
二、项目名称:大小型农机具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拖拉机(125马力) | 台 | 1 |
2 | 拖拉机(35马力) | 台 | 3 |
3 | 拖拉机(25马力) | 台 | 4 |
4 | 犁(230) | 部 | 3 |
5 | 犁(430) | 部 | 1 |
6 | 旋耕机(220) | 台 | 1 |
7 | 旋耕机(140) | 台 | 3 |
8 | 马铃薯种植机 (圆盘起垄) | 台 | 2 |
9 | 杂粮播种机 | 台 | 2 |
10 | 铺膜点播机 | 台 | 1 |
11 | 铺膜精播机 | 台 | 2 |
12 | 玉米收获机 | 台 | 1 |
13 | 马铃薯收获机(90) | 台 | 2 |
14 | 马铃薯上土机 | 台 | 1 |
注:1、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范围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的公司或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留存,方可获得招标文件。
六、标书发售
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售价:标书每套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前,在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提交,逾期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时整
地点: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秦 胜 联系电话:13903506396
采购机构:王培忠 联系电话:0350-7828500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