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打捆机机具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单一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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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
招标时间 | 2015-05-27 |
截至日期 | 2015-06-03 |
招标机构 | 招标机构未公布 |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1. 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 采购项目名称:打捆机机具采购
3.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 采购项目说明:引进小麦籽粒收获及秸秆打捆一体化技术及秸秆打捆机4 台套, 在示范点对设备的可靠性、适用性、以及技术要求进行试验示范。开展小麦籽粒收获及秸秆打捆一体化技术和小麦籽粒收获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的对比试验。通过试验示范总结出适于我市小麦籽粒收获及秸秆打捆一体化技术模式和技术路线,并完成试验报告。
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承担的“小麦籽粒收获及秸秆打捆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是天津市农业财政支出项目,根据项目需要需购置秸秆打捆机4台套用于项目试验示范工作。项目申报前,经多次调研选型,并在我市进行了技术及设备试验,最终选定了安阳市豫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豫农”牌4PLY3040-B型秸秆打捆机,该机具设备是目前唯一取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具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一体化秸秆打捆机,并在项目申报论证阶段论证通过。所以拟申请单一品牌。
我单位为减少采购环节直接从生产企业采购,保证采购设备以较低的价格成交,同时享受到正规和优质的售后技术服务。拟申请安阳市豫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为单一供应商。
6. 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名称:安阳市豫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上官镇赵官庄村北
7.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本项目引进的“豫农”4PLY3040-B型秸秆打捆机为国内首创,已取得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颁发的“检验报告”和“推广鉴定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我市将引进此项技术在天津地区进行试验示范,通过调研咨询安阳市豫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是以上所需采购机具设备的生产企业,专业从事秸秆打捆机的开发与销售。此供应商所销售的机具设备符合采购人需求。
专家:胡 伟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工作单位:天津市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马 超 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工作单位: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8. 公示的期限: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
9.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和平区万全道46号 联系人:李茜 电话:273052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综合部,24538172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白堤路科研东路8号 联系人:巴彩静 电话:87895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