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柴油、斯特尔拉水车等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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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WZ-2011-029 |
招标地区 | 山东村 |
招标时间 | 2011-02-13 |
截至日期 | 2011-02-17 |
招标机构 |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
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五莲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五莲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抗旱设备以询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五莲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仲召明
联系电话:5235927
联系地址:幸福路30号
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五莲县利民路49号
联系人:徐永田
联系方式:0633-5231728
三、项目编号及名称:WZ-2011-029 抗旱设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3个包
项目划分招标内容单位数量
A柴油吨60
B斯特尔拉水车辆4
C柴油喷灌机台240
喷灌水管米420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山东地区设有相关售后服务机构。
A 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加油服务的销售商,如多家加油站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必须以集团为单位投标。
2、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加油站登记证、税务登记证、计量保证体系合格证。
B 包: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产品授权代理书或本项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本项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C 包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商、有经营资质的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具有本项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或本项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五莲县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11年2月13日至2011年2月16日8:30-11:30,14:00-17:30
方式:按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另附复印件一份)。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七、递交投标文件日期:2011年2月17日上午8:00-8:30 (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1年2月17日上午8:30 (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五莲县水利局二楼会议室,五莲县城幸福路30号。
二○一一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