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兴化茅山、泰兴张桥生产区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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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江苏村 |
招标时间 | 2015-04-21 |
截至日期 | 2015-04-28 |
招标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兴化茅山、泰兴张桥生产区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 兴化茅山生产区、泰兴张桥生产区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
(5)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PRO-300H烘干线设备及配套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需求)。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6)项目规模: 约300万元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 投标申请人须为本采购项目采购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或其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区唯一授权代理商的独立法人企业 ;
(3)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国家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颁发的农机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及农业部收理证书;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2012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至少包含投标单位 <个人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万 元整( 30000.00 元),投标人必须 缴纳至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开户行:东台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农支行 ,帐号:3209190201010000002013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5 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4日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到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台市金海中路7-27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咨询电话:13770261886。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 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定。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月28日 9时30分
2 、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8日 9时30分
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弶港分公司四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