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岐山县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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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ZDJY15-009Z |
招标地区 | |
招标时间 | 2015-02-05 |
截至日期 | 2015-03-13 |
招标机构 |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岐山县农业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岐山县 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 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JY15-009Z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农业局
地 址:岐山县凤西路 49号
联系方式: 0917-8216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广元南路龙禧花园 B座一单元 1903室
联系方式: 0917-352228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标包:太阳能杀虫灯 280台
第二标包:防冻烟雾机 60台
第三标包:背负式弥雾喷药机 400台
第四标包:果园手推式割草机 260台
第五标包:履带式开沟施肥一体机 50台
项目用途:农业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所采购货物;
2、投标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省级以上农机推广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5、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包括正、副本)。以便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资质审查。另外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以便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 2月 6日至 2015年 2月 12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节假日不休)。
2、发售地点:宝鸡市广元南路龙禧花园 B座一单元 1903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 3月 13日上午 10:00
2、开标时间: 2015年 3月 13日上午 10:00
3、投标开标地点:岐山县关中大厦 8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秀鹏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13892404658 0917-35222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宝鸡行政中心支行
账 号: 806021001421001233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