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涞水县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花生)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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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HBXT-201501007 |
招标地区 | |
招标时间 | 2015-02-01 |
截至日期 | 2015-03-03 |
招标机构 | 招标机构未公布 |
招标项目名称:涞水县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花生)种植类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01007
采购人名称:涞水县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涞水县府前街6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 0312-45388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范围:花生种子采购50吨;腐植酸复混肥(有机+无机)采购100吨;花生播种覆膜机采购10台;花生收获机采购10台。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一标段:花生种子采购
(2)二标段:腐植酸复混肥(有机+无机)采购
(3)三标段:花生播种覆膜机及花生收获机采购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出具的农作物品种鉴定证书;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同时具备农业部或省农业主管部门肥料(配方肥)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厂家授权书;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第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品种鉴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
第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农业部或省农业主管部门肥料(配方肥)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视为原件)、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
第三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厂家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
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陈颖浩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