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机招标 > 招标公告 > 详情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2016年项目招标公告

标题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2016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QG201411003
招标地区江苏村
招标时间2014-12-15
截至日期2014-12-19
招标机构招标机构未公布
详细信息

苏宿工业园区2015年度市政道路、河道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SQG201411003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 苏宿工业园区2015年度市政道路、河道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管理服务 已经批准, 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7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总投资约750万元,第二标段总投资约950万元。


1.3 服务期: 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中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和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管理项目的服务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4 项目范围:


① 区内道路、河道、公园、绿化带、临时绿地、待开发地块的日常保洁并包含上述范围内的各类杆线、公共设施、建筑物、围墙上乱贴乱画清理工作及建筑雕塑、公交站台、果皮箱、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及垃圾的清运(园区垃圾中转站投入运行前自行运送至区外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处理费用;中转站运行后,自行将垃圾收集运送到垃圾中转处理)。

备注:道路保洁包括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的清扫和中央分隔带、机非分隔带、道路两侧绿化带至围墙或10米范围内全覆盖保洁;河道保洁包括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护坡范围内垃圾清理;公园保洁包括公园范围内广场、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的保洁;绿化带、临时绿地、待开发地块保洁内容为可视垃圾的清捡及道路两侧绿化带至围墙或10米范围内杂草的清除; 公共设施必须每日擦洗,果皮箱、垃圾桶里须放置垃圾袋并及时更换。公共厕所内须制度上墙,并配备蚊香、清新剂、纸篓、垃圾袋等必备用品。

② 区内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及管理维护,包括公共厕所内日常保洁,垃圾桶、垃圾袋的配置、四害消杀及零星维修(单项维修工程额500元以下)。

③ 道路两侧果皮箱、垃圾桶日常损坏的维修及垃圾袋的放置与更换。

④ 服务范围内临时性突发任务的完成。(包括道路突发性污染,如土方滴漏、抛洒,白色垃圾,车祸现场及重大活动路线保障等)临时突击费用须包含在保洁报价中。

⑤ 服务范围内违章搭建、倾倒垃圾、损失公共设施等违规行为的义务报告。

⑥ 负责园区生活垃圾收运和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至为民河、北至清水河、南至西湖路,西至通湖大道。其中道路面积约54.9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保洁标准:约36.0万平方米,二级道路保洁标准:约18.9万平方米),河道及临时绿地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公园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公共厕所2座。

第二标段:东至通湖大道、南至古城路、北至蔡庄大沟/皂河总渠、西至九支渠。其中道路面积约89.7万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保洁标准:8.2万平方米,二级道路保洁标准:约41.9万平方米,三级道路保洁标准:39.6万平方米),河道及临时绿地24.6万平方,公共厕所3座(其中一座移动公厕需要定期清理化粪池,费用需含在报价内)。

另外,第二标段负责园区生活垃圾收运和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此项费用应单独报价)。

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其中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最多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2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企业。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执业证书;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3 其他条件: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4 项目负责人无在管项目;


3.3.5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提供本单位2014年9、10、11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申请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或由当地保险管理部门相关网站打印的证明(需提供相关查询路径)为准 。


3.4 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3.5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3.6 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 自2011年12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350万元或50万平方米的道路保洁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

3.7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拥有熟悉行业标准及各项法规制度的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作业设备、机具。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配备一辆10吨以上道路冲洗车(必须自行配置一名专业司机);一辆垃圾收集车(不得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改装车辆),不得租赁;一辆皮卡车,专门用于本项目,机动车辆需要安装GPS定位装置。

若投标单位报名前已具有上述车辆,则应提供车辆的行驶证、购置发票。

若投标单位报名前未具有上述车辆,则应提供车辆采购的承诺书。

无论投标单位报名前是否具有上述车辆,均需提供车辆常驻苏宿工业园区承诺书。

车辆采购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方承诺,中标后我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一辆10吨以上道路冲洗车(自行配置一名专业司机);一辆垃圾收集车(不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改装车辆);一辆皮卡车,机动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否则视同我单位违约,你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扣除违约金等处罚措施。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车辆常驻苏宿工业园区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方承诺,中标后,一辆10吨以上道路冲洗车(自行配置一名专业司机);一辆垃圾收集车(不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改装车辆);一辆皮卡车;机动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以上车辆专门用于本项目,常驻苏宿工业园区,否则视同我单位违约,你方有权采取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支付工程款、扣除违约金等处罚措施。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3.8 申请人提供报名期内不低于136万的银行存款余额资信证明。


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企业必须取得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 84396016);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苏州宿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 “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27-82868325);


3.11 本工程拒绝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请申请人于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报名。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17时30分,地点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


5.2 资格预审材料:


5.2.1 投标办理人 (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办理人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 )或 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 (原件, 投标办理人为 法定代表人 时提供 )、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2.2 项目负责人及 投标办理人的 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师执业证书(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提供)或学历证书(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企业提供);


5.2.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副本)、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


5.2.4 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2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350万元或50万平方米的道路保洁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2.5 申请人提供报名期内不低于136万的银行存款余额资信证明;


5.2.6 已经具有公告要求的 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 未具有公告要求的 车辆的提供车辆采购的承诺书(原件、参照招标公告格式提供)。


5.2.7 车辆常驻苏宿工业园区承诺书(原件、按照 招标公告格式提供 )。

5.2.8 上述资料除注明外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报名时均需提交原件核对;


5.2.9 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不良的,不能入围。


5.2.1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友情提醒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联系人:冒其慧 电话:0527-82868425 传真:0527-82868400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 邮箱: ssjj@sipac.gov.cn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