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陕西省利用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以色列政府贷款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国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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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0733-145102730001/01 |
招标地区 | |
招标时间 | 1970-01-01 |
截至日期 | 1970-01-01 |
招标机构 |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4-10-17公告。本次招标采用
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滴灌设备采购及其附属土建工程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33-145102730001/01
招标项目名称:陕西省利用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以色列政府代款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陕西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过滤器 88 160目自动冲洗组合过滤器
2 施肥器 88 SFG-100L施肥罐
3 中央控制器 88 远程无线控制系统
4 支管 88 灌水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合格投标人:所有的符合以色列政府代款相关规定且是以色列
注册的、私有的、公有的或政府拥有的合法实体,且符合本章2.2款要求的。
2.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或其所有者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美元;
2) 投标人或其所有者近三年(2011-2013)累计营业额应不少于6000万美元,且每年净资本不
能为负值,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 投标人或其所有者应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保证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或其所有者在其投标
文件中应提供授信额度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银行信贷证明,该信贷证明必须是银行根据投标人
或其所有者自身资信能力为其开具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开具的信贷证明将不予接受;并且投标
人或其所有者应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存款证明。
3. 经验和能力:
1) 投标人或其所有者须在中国(大陆)有正式的、合法注册半年以上的办事机构作为售后服
务的管理协调机构,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 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和/或货物(包括系统软件)不是由投标人或其所有者制造的,则
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格式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和/或授权代理的授权书。其中,灌水器、过
滤器、施肥器、电磁阀、UPVC管、PE管、各类阀门、水量控制器、变频柜和各型水泵等必须提
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还应与所有设备制造厂商/授权代理在零部件
供应和售后维修服务方面做出共同书面承诺,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二、制造厂商资格要求:
1. 对设备制造厂商的总体要求(灌水器、过滤器、施肥器、电磁阀、UPVC管、PE管、各类阀门
、水量控制器、变频柜和各型水泵等设备制造厂商):
1)成立年限在8年以上,且近3年内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供货合同或项目不少于3个;
2)具有ISO9001及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或类似证书;
3)上述进口设备制造厂商:在中国(大陆)有售后服务机构及半年以上固定地点;在中国有备
品备件仓库;
三、滴灌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可以自行和/或委托合格的施工方负责本项目附属水利工程及设施的施工,但施工方
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限节水灌溉)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国外投标人/施工方中
标前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 施工方成立年限不得少于8年,并且作为总承包商在近5年中承担并实施完成至少5个类似灌
溉项目和/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
3)投标人应为项目实施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中:
a) 土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类似土建工程施工经验,且过去3年中作为项目经
理,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灌溉项目,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
b) 土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类似土建工程施工经验,且过去3年作为主要
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至少3个类似灌溉项目,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4-10-1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4-10-24
招标文件售价:¥40000/$66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11-07 10:00
联系人:李 军
手 机;1821036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