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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处关于河道长效管理的采购公告

标题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处关于河道长效管理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C2014-G014
招标地区四川营社区
招标时间2014-02-18
截至日期2014-03-13
招标机构
详细信息

  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处关于河道长效管理的采购公告

  标号: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河道长效管理的采购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河道长效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道长效管理

  标书编号:ZZC2014-G0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处申请购置的市级河道长效管理,服务期限为24个月。

  2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9个标段, 具体划分详见“项目需求”。第一标段预算为148万元、第二标段预算为131万元、第三标段预算为90万元、第四标段预算为138万元、第五标段预算为157万元、第六标段预算为142万元、第七标段预算为138万元、第八标段预算为174万元、第九标段预算为171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进行报价。 若投标人只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选择性报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中标顺序由公证处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二个标段,其余标段(中满二个标段后)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3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财政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4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所中标段所需的船只、割草机以及人员等 。

  签订合同时以张家港市河道管理处出具的中标方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设备设施及人员的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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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在张家港市范围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投标人自己有房屋的,请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租赁房屋的,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营业范围包括保洁服务或绿化服务。

  2、投标人应具有自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之日(2014年2月18日)起由注册地检察院(或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9:30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6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梁明、许霞慈、吴丹、陶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3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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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6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梁明、许霞慈、吴丹、陶宏 联系电话:0512-58170233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建安 咨询电话:56992603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有效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汇款、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出具经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四年二月

  河道(2014-g014)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