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州水务局抗旱灌溉设备 |
采购项目编号 |
LSZC013-16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3/8/28 17: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州水务局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州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4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投产品(储水袋、送水桶、柴油机组、汽油机组、电动机组、柴油发电机、汽油发电机、喷灌机、输水软管)(含每种规格)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柴油机组、汽油机组、电动机组、柴油发电机、汽油发电机、喷灌机)(含每种规格)须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储水袋、送水桶、柴油机组、汽油机组、电动机组、柴油发电机、汽油发电机、喷灌机、输水软管)(含每种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凉山州内)服务的常设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至少有3年的售后服务合作协议或售后服务承诺函); 6.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 8.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凉山州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2.响应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3-08-29 08:30到2013-09-06 17:30 |
标书售价 |
300元 |
标书发售地点 |
州政府采购中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9/24 9:30 |
开标时间 |
2013/9/24 9:30 |
投标地点 |
州采购中心 |
开标地点 |
州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216977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216977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2169776 |
备注 |
招标文件自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6日8:30- 17:00在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西昌市航天大道东路金财大厦底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介绍函原件;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开标时间:包一、包二:2013年9月24日9:30时(北京时间); 包三、包四:2013年9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