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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打草机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标题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打草机采购项目竞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ZBZC2013-145
招标地区辽宁路社区
招标时间2013-08-06
截至日期2013-08-09
招标机构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公安局委托,现对抚顺市公安局打草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招标。项目编号:QYZBZC2013-145,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的供应商按公告截止时间要求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含综合单价限价)无效。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按中标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二)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使用。(确定中标单位后即日签订供货合同,如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供货,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项目地点:抚顺市公安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五)采购需求:(详见投标明细表)

  二、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2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 、其它条件:无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竞价文件内容要求:应至少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含年检页))、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印章)。
  (二)报价要求:
  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所报单价及合计价格均包括所需设备产品的采购、运输、保管、损耗、安装、质检(自检)、测量、检验、测验、试验、化验、缺陷修复、管理、税费、利润以及为使用户正常操作与维护所必须提供的技术培训服务费等。合同款按报价单位报价一次包死,除采购人同意的调整外,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包死价格。报价中所报设备必须符合本竞价书有关要求,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接收。
  2 、投标人可提供更加优于的技术参数,但应详细说明设备其替代技术参数的优于性能,不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做如下承诺:投标单位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对于招标文件(竞价文件)中所有内容均清楚无误,投标截止时止我方完全清楚,并放弃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对招标文件(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无异意。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四)评标原则:竞争优选,以合理低投标价报价为评定主要依据的原则,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如投标单位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按技术参数、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投标保证金:人 民币伍拾元整。(单位名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站支行;帐号:286962292264)。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七)报价有效期:从2013年8月9日起28天内有效。

  四、竞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8月9日9时。投标竞价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送到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211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7-1号);投标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未提供原件投标无效。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抚顺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政府采购网(www.ccgp-fushun.gov.cn),“重要通知”中公布的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公安局
  联系人:吕玉宽
  联系电话: 024-5781972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德婷
  联系电话:024-57681412

投标明细表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