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生猪屠宰设备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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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0658-1301SZTCB048 |
招标地区 | 广东省 |
招标时间 | 2013-07-29 |
截至日期 | 2013-08-21 |
招标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的委托,对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生猪屠宰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301SZTCB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生猪屠宰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141万元人民币(其中海丰肉联厂生猪屠宰设备:119万元人民币;后门食品公司生猪屠宰设备:22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01包:生猪屠宰设备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整包的技术和商务进行响应。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7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13年8月2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6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投标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七、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一由采购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1日10时00分(2013年8月21日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16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8月2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16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薇
电话:0755-83500622
传真:0755-83197011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编:51801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号:110029823897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海丰县食品企业集团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660-6697172
传真:0660-6697172
联系地址:海丰县人民东路36号
邮编:516400
公告信息查询:
http://shanwei.gdgpo.com (汕尾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fen.com.cn(中国财经报网)
http://www.sztc.com(深圳国际招标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9日